族譜中設“大事記”旨在將該家族及所屬支系在一定的時間和一定的范圍內,所產生的有重大意義、重要影響和歷史價值的事件,撰寫成條目,按時序排列,簡明扼要記載于家譜之中,讓人們讀后對該家族的興衰起伏和歷史發(fā)展脈絡有一個比較清晰的了解。
在家譜中設《大事記》是否是畫蛇添足、節(jié)外生枝呢?從譜牒史觀之,在春秋戰(zhàn)國時開始形成《世本》,只記帝王、諸侯、卿大夫的基本單純世系的時代,早已過去了。譜牒經過了一千七八百年的發(fā)展后,從明、清到如今,所修的家譜,盡管篇目設置多少不同,編輯內容也有差異,但歸納起來,大致有:序言、凡例、像贊、恩榮錄、姓氏源流、世系圖、世系錄、創(chuàng)衍居里、人物、行狀、科舉、學校、祠宇、丘墓、族產、族規(guī)家訓、文獻、考辯、藝文、人口統(tǒng)計、災異、字輩編排、領譜字號、歷屆修譜簡介、本屆修譜機構及工作人員名單、附錄、后記,加上志、傳、表、圖等諸體,計20多個門類。如果按當代歸類而論,也有序言、凡例、大事記、姓氏源流、世系圖錄、族居聚落、人物、文化教育、倫理與習俗、附錄、后記等,加上圖、照、表、錄等諸體,計10來個篇目。當代形成的體例和篇目設置格局,是經濟繁榮、文化發(fā)展、事業(yè)興旺、社會進步的反映,是修譜形勢的蓬勃發(fā)展與現實的需求。
從上世紀80年代中后期始,大陸掀起的修譜熱潮,一浪高過一浪,現正向廣度和縱深發(fā)展。一些譜牒工作者在繼承優(yōu)秀傳統(tǒng)的基礎上,還大膽地采用了新觀點、新體例和新方法來指導修譜實踐,其篇目設置具有相當的科學性、思想性、邏輯性和系統(tǒng)性,已編纂出了如《孔氏家譜》、《世界葉氏總譜》、《中華邱氏大統(tǒng)宗譜》等一批具有族史族情特色、地區(qū)特色和體例特色的名譜佳作。但是也應看到,在篇目設置上還存在著薄弱環(huán)節(jié):一是家譜類似地方志那樣偏重橫分門類,而縱述歷史的連續(xù)性差,難以體現“通古今之變,成一家之言”;二是分門別類過細,事理繁雜,千頭萬緒,要點難明,缺乏鉤玄提要和綱舉目張之感;三是有些要事、新事和突發(fā)事件等無法歸類之事,往往有被遺忘而失載之可能。由此觀之,如果要想編纂一部既是縱述古今,又是橫陳百科的族譜,并在譜牒中設《大事記》篇,是有可能和有必要的。
從譜牒狀況看,設《大事記》起于何時,目前尚不清楚。但從無錫市圖書館館藏800多部吳氏族譜來看,早在明正德三年(1508),由吳文淵創(chuàng)修的福建閩侯玉漈《臨川吳氏族譜》始設“大事記”一篇,以后天啟四年(1624)、清康熙六十一年(1722)、雍正十二年(1734)、乾隆四十一年(1776)和同治十一年(1892)吳守瓊編修的第六屆族譜,均設此篇。不過,那時不叫“大事記”,而稱為《譜牒志余》,置于譜書《后記》之前,記述了從明正統(tǒng)八年(1443)“鄧茂七作亂、太湖鄉(xiāng)村苦之”,至同治十一年吳玉漈重建祖居為止,時400余年,計有旱災、水災、風災、蝗災、虎患、鼠患,“山寇”掠村、饑荒、物價、建祠筑壇、祭祖拜神、流居遷徙等58條,加上修譜6屆,共計64條。又1994年5月,由吳義善等纂修的修水、永寧、永修地區(qū)的《延陵吳氏族譜》,設歷史沿革,名人簡錄,世系篇等7章,28節(jié),其中《大事記》一章置於書首。2000年秋后,吳起階、吳起堦在福建古田蘭陵吳譜序中說:“如今修譜增設宗賢集體活動的《大事記》和突出人物《芬芳錄》?!?000-2002年,吳向東、吳文簡等人在《延陵吳氏族譜》的基礎上,修訂成《修水吳氏族譜》,專設《大事記》一章,置于書首,記述了自商末古公亶父于岐邑建諸侯國為吳姓最早始祖,至2002年纂修水譜完成止,截稿的內容涉及到建置沿革、政治生活、經濟狀況、文化教育、祠廟興建,人物、兵事、自然災害(包括地震)等方方面面,系日月以成歲時,纂諸事以成系統(tǒng),上可尋其源流,下可窺其去向,其間興衰起伏和發(fā)展演變,如一坐標曲線圖,盡呈眼前。它不僅有助于克服譜牒橫分門類記事的缺陷,又可補充了一些可能被遺漏的重要家譜史料。但也要看到,大事記本身也有短處,就是將有始有終之事按時間割裂成數段,往往容易形成首尾難顧的弱點。
為了把《大事記》編好,筆者提出了三點參考意見,以求同仁賜教。
第一,要重視對編寫《大事記》標準的探討
古今學者向來重視對編寫大事記標準的探討。歐陽修弟子徐無黨在注《新五代史?梁本紀》義例時,曾提出:“大事則書,變古則書,非常則書,意有所示則書,后有所因則書,非此五者則否?!彼嗡抉R光在主編《資治通鑒》于《進書表》中談到他錄的史事的條件是:“刪削冗長,舉撮機要,專取有關國家盛衰,系生民休戚,善可為法,惡可為戒者,為編年一書,使先后有倫,精粗不雜。”當今學者韓志杰在《編寫縣志大事記的目的及其體裁》一文中提出“五書”,即:“標志歷史腳步的重要事件則書,對全局有影響的斗爭則書,歷次政治運動則書,重大經濟和科學實驗活動則書,非此五者則否。”如此等等,不一一列舉。
家譜亦史亦志,前人早有定論。因此,古今學者在關于編史修志大事記標準的論述,對當前譜牒工作者來說,有著重要的現實意見和借鑒價值。筆者認為,凡是對本家族或社會發(fā)展起過重大作用和對人們思想意識產生重大影響的事,均為大事。對此,筆者提出家譜大事記的基本內容和范圍,主要有六點要記,即:一是有關本家族在政治上發(fā)生“盛衰”(司馬光語)起伏的大事要記;二是有關本家族在經濟上艱苦創(chuàng)業(yè)(特別不要忘記肇基祖)開拓進取,“系生民休戚”(司馬光語)之大事要記:三是有關由本家族成員領導、主持或參加文化(包括歷屆修譜)、教育活動及科學實驗活動的大事要記;四是從縱觀歷史和橫剖社會的比較中,發(fā)現本家族產生的事,在本地區(qū)乃至全國,名列首創(chuàng)、第一或名列前茅地位的或我有你無而獨特的事要記;五是對社會或后世產生“善可為法,惡可為戒”(司馬光語)具有深刻影響的大事要記;六是有關自然災害、瘟疫、戰(zhàn)事、重大案情等突發(fā)事件,對本家族或本地區(qū)有著重大影響之大事要記,一共概括為“六要記”。還得補充一句,因時代不同,人們對大事標準認識也不同,如古代,往往把“祭祀”(祭祀天地、宗廟、鬼神)和“戎事”(打仗用兵)作為大事來記述。到了近現代,除了祭祀祖宗、維修或創(chuàng)修祠宇,作繼承與弘揚祖宗優(yōu)良傳統(tǒng)外,還增加了救亡圖存、抵御外侮、社會變革、經濟開發(fā)、興學育才、發(fā)明創(chuàng)新等內容,作為大事記來考慮,要著重記述。
第二,以編年體為主,兼采紀事本末為輔
在體例上,先看編年體,就是將匯編的若干大事記史事,按上述標準,進行認真比較和篩選,“刪削冗長,舉撮機要”(司馬光語),精加工成條目,以時為經、以事為緯,按年、季、月、日編入《大事記》中,這種編年體條目,應占絕大部分。
為了彌補編年體之不足,可采用紀事本末體,就是將其分割在各個年代的同一件大事史事?lián)I攏來,列目按時序編寫。如修水譜《大事記》載:“1962年9月,修水崗上吳義本從南昌購進打米、壓面設備,辦起了米面加工廠,附近廟嶺、南嶺等公社的大部分社員來此加工,為最早的村辦企業(yè)。”這一條選得好,其缺陷是有頭無尾。如擬出《村辦米面加工廠》標題,添上兩三句,記其概要,彰明因果,該條大事記記事就完整了。其它還有三都鎮(zhèn)第一個辦起了吳姓綜合加工廠等條目,也應如此,使其記事條目完整,前后照應,有頭有尾,一目了然。
此外,如果一個大家族主客觀條件具備,需要編輯專輯《大事記》,可考慮類似《歷代紀事本末》、《中國歷史大事編年》等體例,結合本家族實際情況,進行編寫。
第三,值得注意的幾個問題
為了編好族譜《大事記》,有幾個問題應予注意:一是搞好大事記的斷限,因為斷限是譜書的綱領,給人起到標竿的作用。上限起于何時,視其族史族情而定。從吳氏族譜來說,有的上限起于黃帝,有的起于古公亶父,多數起于泰伯,也有不少起于本家族的始祖、始遷祖。下限一般定于譜書完成之日。斷限要寫入凡例,編輯人員嚴格執(zhí)行。否則記載參差不一,各吹各的號,一部書七零八落,不成體統(tǒng),還給下屆續(xù)修家譜在世系、數字統(tǒng)計和史實記載等方面帶來許多混亂,許多困難。二是要處理好《大事記》內容與其它篇章內容的交叉與重復,明確大事記條目簡明扼要,此簡彼詳,注意交叉,砍去重復,各有側重;三是要詳今略古,如《修水吳氏族譜》,從商武乙六年起,迄2002年修譜完成止,經歷了3000多年,載入大事記81條,其中從商至宋元時期15條,明、清時期15條,各占總數的15.6%。民國和共和國成立后58條,占58.8%,基本上體現了詳今略古、詳近略遠的原則;四是守好本家族疆界,在《大事記》中不越族而書,不拉他祖名人和榮事來粉飾自家門面;五是關于攀附,這是修譜的老問題。元至元廿一年(1284),吳悅在廣東潮陽《桂嶼吳氏重修家乘序》中,對此作了猛烈的抨擊,他說:“無稽而撰之則偽,無實而附之則誣,有實而棄之則遺。茲三者,均為不孝也?!彼谛蛭闹薪衣段宕珥w,“附郭汾陽為四世祖而拜其墓”的卑劣行徑,是“不偽則誣,古有然者,亦今有然者。”吳悅斷言,這種攀附人偽造之譜“人亦不信,此譜所以難以久傳也。”這篇序文雖是在700多年前寫的,但今天看起來,如事在昨,值得一讀,對當今有可能出現步郭崇韜后塵之輩,給個提醒。如果我們歪曲或篡改了祖宗的歷史,即使編出了族譜(包括《大事記》)那又有什么意義和多大價值呢?
概括起來,本文談到了編寫《大事記》是形勢發(fā)展的需求、簡述了歷史梗概、編寫的必要性,提出了入《大事記》標準、編寫體例,以及有關問題,只是個人的學習心得和工作體會,不妥之處尚多,再次盼同仁批評指教。
作者:吳展明